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婴儿死亡的赔偿

2017年7月31日  沈阳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  http://www.yljflssy.com/
婴儿死亡的赔偿
 南昌市民林女士在江西一附医院产下一男婴,可是孩子出生3小时后却意外地死在了医院。面对孩子母亲的质问,医院辩称婴儿的死亡是源于先天性疾病,与医院的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。林女士悲恸之中将医院告上了法院,为死去的孩子讨公道。
  婴儿出生3小时就死在了医院
  2004年7月1日,即将临盆的南昌市民林女士进了一附院妇产科。当天17时30分,林女士顺利产下一名男婴,护士把婴儿抱给她看,孩子外形没有任何异常,只是落地时脐带绕颈两周,娇嫩的皮肤上泛出了紫绀色,医生给婴儿进行了吸痰和面罩给氧措施。10分钟后,医生把婴儿送入了恒温箱,并给他注射了青霉素和维生素k1。随后,婴儿全身出现了青紫,医院于18点50分把他送到了儿科住院,经医生诊断,新生儿有重度窒息、先天性肺发育不良、先天性心脏病等病况。医生立即对孩子进行救治,但遗憾的是,孩子的情况没有好转,19点30分,医院对林女士发出了孩子的病危通知书。20点20分,婴儿因抢救无效死亡。
  医院拒绝为婴儿之死承担责任
  林女士前几分钟还沉浸在生子的喜悦中,转眼间却听到孩子不治身亡的消息,泪水顿时流了下来。据介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