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律师
'
法律咨询热线

13354234373
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律师文集 纠纷举证

输液纠纷收集证据格外注意事项

2018年4月11日  沈阳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  http://www.yljflssy.com/
输液纠纷收集证据格外注意的事项。
    输液损害案件中,比较常见的情况有:没有仔细核对患者姓名等导致输错药;药品质量出现问题;没有按照操作规程输液(如输入青霉素药品未作皮试);药品不良反应等等。
    针对这些情况,患方应注意收集输液器具、残留药液、处方、标签等。对不能得到的这些相关证据,要通过卫生局封存。对药品质量有疑问的,要及时申请药品检验。对输液中发现的不正常情况可以要求医院写入病历记录、出具书面说明等。


文章来源:沈阳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律师
律师:曾雨佳[沈河区]
辽宁巨东律师事务所
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yljflssy.com/art/view.asp?id=911512250549 [复制链接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