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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患纠纷引入第三方机制

2018年3月13日  沈阳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  http://www.yljflssy.com/
昨天,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透露,根据市政府刚刚下发的《温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》,10月1日起,我市将在医疗纠纷调解和理赔中引入第三方机制,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,参与处理医疗纠纷。
  据不完全统计,去年全市发生医疗争议800多起,原有的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在实际运行中遇到了种种困难,亟待以一个全新的机制来解决。2008年3月,宁波市在调解化解医疗纠纷中引入了第三方调解和保险机制,取得了良好效果。我市在充分吸取其经验做法的基础上,结合温州实际,出台了《温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》。
  根据《暂行办法》,医疗纠纷发生后,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理赔事项。患方经济赔偿要求在1万元以下的,可由医患双方在医院内自行协商解决,赔偿要求在1万元以上的,须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,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应当委托保险机构参加。双方当事人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调委会申请调解,符合受理条件的,调委会应当及时受理;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,调委会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。医患双方可以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,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调委会提出调解申请。医患双方当事人均可聘请律师或者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。
  此外,人民调解员以及调委会工作人员违反人民调解有关工作制度和规范,不经调查核实、作出不公正调解意见,或者徇私舞弊,收受财物,损害一方利益的,将被撤换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  据了解,我市近期将针对《暂行办法》制定实施方案,进一步深化细化人民调解处置机制、开展医疗责任保险的具体事项。记者 陈里雅 通讯员 王贤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