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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确诊就被切了四器官 患者家属向医院索赔59万

2018年3月9日  沈阳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  http://www.yljflssy.com/
检查结果“未见转移癌”, 患者术后因感染而死亡, 其家属向医院索赔59万。????

辛某的父亲被医院怀疑为胰头癌,在未得到确诊报告前,医院为其父亲做了切除器官的手术,其父在术后因感染而死亡。昨天,原告辛某与医院对簿公堂,索赔59万余元。

  据辛某介绍,2000年9月,72岁的老父亲在体检中被发现转肽酶较高,于是到医院做具体检查。但不久医院一位知名医生认为没有必要做穿刺检查,应赶快做切除手术。同年10月10日,还未被确诊的父亲就被推进手术室,其胰、胆总管胆囊、十二指肠和80%的胃被切除。11月10日,其父开始发烧,腹腔内还引出脓液,后曾转院治疗,但因腹腔脓肿又转回了该医院。12月4日,其父在进行腹腔引流造影后持续高热,全身感染无法控制,最终死亡。而术后,医院的检查报告显示其父是“中度慢性胰腺炎,……未见转移癌”。

  2001年,辛某将该医院告到东城法院。审理中,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和东城区医学会分别鉴定,结论是诊疗过程中不存在医疗过失;患者因感染中毒性休克,是术后难以避免的并发症。法院据此驳回了辛某的诉讼请求。

  不服该判决的辛某上诉到了市二中院。她认为,两份鉴定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,且手术记录是用电脑打印出来的,这样的电子病历很容易造假。但医院则认为,电子病历是市卫生局推荐使用的,很多医院都在用。且封存的病历只是部分复印件,鉴定机构当时已调取了病历原件。因此不同意辛某的诉讼请求。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